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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法律问题问答100篇——刑事篇4

来源:北京高师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08-05   浏览次数:218次

31、什么自首?

答:根据刑法67条规定,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

32、什么是自动投案?

答: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33、什么行为还被视为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答:1.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2.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3.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4.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的;5.其他符合立法本意,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

34、除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外,有哪些情形还视为自动投案?

答: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35、亲友规劝、陪同犯罪嫌疑人投案的,视为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吗?

答:视为

36、亲友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吗?

答:犯罪嫌疑人被亲友采用捆绑等手段送到司法机关,或者在亲友带领侦查人员前来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并如实供认犯罪事实的,虽然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但可以参照法律对自首的有关规定酌情从轻处罚。

37、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逃跑的视为自首吗?

答:不是

38、共同犯罪中,怎么样视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答: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39、犯罪嫌疑人认罪后,翻供的,视为自首吗?

答:不视为,但法院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视为自首。

40、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服刑的,怎么构成自首?

答: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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