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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法律问题问答 100 篇—继承篇 3

来源:北京高师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06-13   浏览次数:62次

21、被继承人将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留给了二儿子,但是二儿子在继承分割遗产之前去世了,该遗嘱中的遗产应该由谁继承?

答:该遗嘱中的遗产应该由二儿子的继承人继承,该继承为转继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22、被继承人去世后,其所立遗嘱中的继承人放弃继承,那么对于遗嘱中的财产部分应该如何办理?

答:该种情况下,对于遗嘱中的遗产,可以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即除了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外的其他继承人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继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23、在没有遗嘱、遗赠、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况下,遗产分割份额的原则是怎样的?

答:同一顺序继承人分割遗产的份额一般情况下是均分;但是如果继承人中有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应该予以照顾;如果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那不近抚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当然,各个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均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4、甲年事已高,其子女在外地,甲的生活起居,看病治疗等均是由其邻居操持,大约有五、六年的时间。甲去世后,邻居是否可以主张分配甲的遗产?

答:这种情况,邻居是可以主张分配甲的部分遗产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25、甲、乙为夫妻,育有一子丙、丙与丁结婚,后丙因为事故不幸去世,丁一直尽心尽力的照顾甲乙,甲乙去世后,丁是否可以继承甲乙的遗产?

答:能继承,而且是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继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6、没有遗嘱、遗赠、遗嘱抚养协议的情况下,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应该由谁来继承。

答:应该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为继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27、听说民法典规定了,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可以代为继承了,是真的么?

答:是真的,但是这种情况主要是针对现今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单身人士,如果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就不会出现会由自己的侄、甥继承的情况。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28、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哪些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哪些是第二顺数继承人?

答: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中: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9、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怎样继承呢?

答: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0、私生子能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么?

答:能。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三款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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