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10-66166678

常见法律问题问答100篇-继承编 9

来源:北京高师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07-03   浏览次数:46次

81、立遗嘱的时候,立遗嘱人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后来,立遗嘱人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那所立的遗嘱是否有效?

答:有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遗嘱人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来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82:甲立遗嘱,确定其遗产由其子乙继承,但遗嘱中明确要求乙在继承遗产后,对甲的配偶丙(非乙的亲生母亲)要履行生养死葬的义务;后甲去世后,乙继承甲的遗产后,未对丙履行遗嘱中附有的义务,现甲的女儿丁认为乙未履行义务,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取消乙接受附义务部分的遗产的权利?

答:是可以的。不仅作为继承人可以提出,受益人也可以提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附义务的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者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83、继承人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应该如何处理?

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84、遗产管理人应该履行哪些职责?

答:应该履行下列职责:1、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2、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4、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5、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6、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85:遗产管理人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如果造成相关权利人的损害的,是否要承担民事责任?

答:要看过错程度,只有是因为遗产管理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86:遗产管理人可以获得报酬么?

答:可以获得报酬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九条遗产管理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获得报酬。

87、甲在银行有不菲的存款,甲去世后,银行是否可以将该笔存款私自处理?

答:不能。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条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88、对于不易分割的遗产分割应该如何处理?

答:遗产分割时,应该有利于生产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对于不易分割的,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同等方法处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89、甲乙是夫妻,甲因病去世,乙继承了甲一套房屋,现在乙再婚并将继承的房屋出售,现在甲的父母反对,问,甲的父母反对是否有法律依据。

答:无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条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

90、被继承人生前还有未缴纳的税款,分割遗产时,是先缴纳税款,还是先有继承人分割?

    答:应该先缴纳税款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上一条:干货收藏‖最高人民法院行政案件申请再审指南(附再审申请书模板)
下一条:常见法律问题问答100篇-继承编8
服务热线
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

010-66166678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