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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立遗嘱的时候,立遗嘱人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后来,立遗嘱人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那所立的遗嘱是否有效?
答:有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遗嘱人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来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82:甲立遗嘱,确定其遗产由其子乙继承,但遗嘱中明确要求乙在继承遗产后,对甲的配偶丙(非乙的亲生母亲)要履行生养死葬的义务;后甲去世后,乙继承甲的遗产后,未对丙履行遗嘱中附有的义务,现甲的女儿丁认为乙未履行义务,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取消乙接受附义务部分的遗产的权利?
答:是可以的。不仅作为继承人可以提出,受益人也可以提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附义务的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者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83、继承人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应该如何处理?
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84、遗产管理人应该履行哪些职责?
答:应该履行下列职责:1、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2、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4、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5、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6、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85:遗产管理人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如果造成相关权利人的损害的,是否要承担民事责任?
答:要看过错程度,只有是因为遗产管理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86:遗产管理人可以获得报酬么?
答:可以获得报酬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九条“遗产管理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获得报酬。”
87、甲在银行有不菲的存款,甲去世后,银行是否可以将该笔存款私自处理?
答:不能。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条“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88、对于不易分割的遗产分割应该如何处理?
答:遗产分割时,应该有利于生产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对于不易分割的,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同等方法处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89、甲乙是夫妻,甲因病去世,乙继承了甲一套房屋,现在乙再婚并将继承的房屋出售,现在甲的父母反对,问,甲的父母反对是否有法律依据。
答:无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条“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
90、被继承人生前还有未缴纳的税款,分割遗产时,是先缴纳税款,还是先有继承人分割?
答:应该先缴纳税款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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